芯海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查股网  2024-03-30  芯海科技(688595)公司公告

目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1—2页

二、附件………………………………………………………………第3-6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3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4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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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68号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芯海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芯海科技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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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3页共6页仅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68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4页共6页仅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68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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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