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一茂-届满离任)

查股网  2026-04-15  芯海科技(688595)公司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我作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蔡一茂,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蔡一茂先生曾于2006年

月至2009年

月在韩国三星电子半导体研究院任职,担任高级研究员;2009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教授;2022年

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院长;2019年

日至2025年4月22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蔡一茂333001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未有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间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以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我通过会谈、电话、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的专业意见,对我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我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进行沟通,确定审计范围及关键审计事项;就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事项的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与中小股东面对面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5年,我根据法律法规有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或任免董事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一茂2026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