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正帆科技股票代码:68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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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违反上述规定者,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六、本次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在会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设置为静音/振动,会场内请勿吸烟。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13:30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正帆科技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见证律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会议召开形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72.2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46,838.29万元。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167.9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3.17%。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8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235,4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6,569,454.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846,528.36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722,926.1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00Z003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167.9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46,838.29万元的
13.17%。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