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明峥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于锋回避表决。
经核查,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发展规划,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6.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证券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