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明峥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审议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