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会议召集人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YU DONG LEI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