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