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关于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未来增持计划的的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未来增持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计松涛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前述增持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4%。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计松涛先生计划自2023年5月5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3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计松涛先生。
(二)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周德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86,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计松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增持的时间:2023年5月4日。
(三)本次增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五)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持主体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金额(元) |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股数量(股) |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周德勤 | 80,000 | 12.84 | 1,027,000 | 1,066,547 | 0.6044 |
计松涛 | 50,000 | 12.86 | 643,100 | 50,000 | 0.0283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未来增持计划情况
(一)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决定对公司股份实施增持。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上述增持主体计划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30万元。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2023年5月5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制买卖公司股份的规定。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相关增持主体承诺
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