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煜邦电力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号),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煜邦电力”)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118,300股,并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76,472,98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40,555,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5%;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5,917,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以及限售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088,28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3年6月19日起上市流通(因2023年6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以2023年5月11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76,472,980股变更为247,062,172股,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数量由2,205,915股变更为3,088,281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变,仍为1.25%。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088,28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因2023年6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88,281 | 1.25% | 3,088,281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合计 | 3,088,281 | 1.25% | 3,088,281 | - |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 3,088,281 | 24 |
合计 | 3,088,281 | 24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煜邦电力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煜邦电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煜邦电力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煜邦电力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灏 盛海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