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6  煜邦电力(688597)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煜邦电力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煜邦电力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煜邦电力经营情况,对煜邦电力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上半年,煜邦电力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上半年,煜邦电力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2023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煜邦电力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煜邦电力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煜邦电力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煜邦电力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煜邦电力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煜邦电力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11、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2023年上半年,煜邦电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上半年,煜邦电力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上半年,煜邦电力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2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77.97万元,同比增长1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2.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29.83万元,同比下降82.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85万元,同比下降85.70%,主要原因系:(1)随智能巡检服务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快速增长,对应市场人员及管理人员扩充导致薪酬较上年同期增长246.82万元;(2)为响应客户对产品迭代更新的需求,公司加大了对研发人员的投入,导致薪酬较上年同期增长224.12万元;(3)因新租赁办公场所装修尚未完成,现有办公场所仍在使用且继续缴纳房租,导致租赁费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736.80万元;(4)因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5.72万元;此外,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加大,且业务招待及差旅费、安全生产费等相关费用增加等,以上合计影响公司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111.48万元。 (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引致的相关风险。 三、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审议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24,346.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4.42%,余额较高。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各省网公司和发电企业,未来若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因行业整体原因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规模较大而发生坏账损失或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的风险。 2、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煜邦嘉兴自2021年起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20年7月31日,公司再次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1000358,证书有效期3年。2021年12月16日,煜邦嘉兴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4854,证书有效期3年。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2018年5月1日调整至16%,2019年4月1日税率调整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未来如果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续期批复或软件产品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无法继续享有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要不利影响。 (二)行业风险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十四五计划投资额相比十三五期间显著提升并重点发力配电网、电网数字化和智能化,若两网投资力度或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减少对相关产品的采购需求,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三)宏观环境风险 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进而导致电网改造预算不足,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近年来,电网行业智能化要求不断提升,向信息集成、高度智能的方向发展的趋势愈发明显。公司主要产品的升级迭代、推陈出新依赖于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目前,公司已与所有技术研发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未来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发生较大规模流失,将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以及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五)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投标项目主要为电网公司统一招标项目。电网公司针对电力产品采购建立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情况、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试验检测、既有业绩等方面进行核实和评价。电网公司对产品质量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禁止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公司参与产品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产品质量是公司的生命线。未来若公司出现因产品质量控制不到位而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等问题,可能会失去参与投标的资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智能电力产品、智能巡检以及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以及发电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公开招标方式获取客户订单,中标后与各省网电力公司或各地市供电公司单独签署销售合同、独立供货。报告期内,公司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销售占比在90%左右,客户集中度较高。 未来若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推进智能电网的建设速度不及预期进而减少对相关产品的采购需求,或发行人在参与电网公司公开招投标过程中中标结果不理想,将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七)内控风险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等亦将趋于复杂。同时,随着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也要求经营管理水平不断随之提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如公司不能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能力,将产生较高的内部控制风险,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八)技术创新风险 随着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提出,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成为实现前述目标的基础,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提升电网信息平台承载能力和业务应用水平成为电力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业务与电力物联网、数字南网建设高度相关,为紧抓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的历史机遇,公司加大科研投入,在大力拓展智能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研发创新的同时,巩固现有智能电力产品的技术研发。在智能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着重推进‘空天地一体化”智能巡检解决方案和基于电网端的综合大数据服务系统,在智能电力产品方面重点推进满足新-代智能电网建设的智能硬件产品的研发。 未来若公司在研发产品细分类别发展方向出现偏差,且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时推出新的产品系列或者选择新的技术路线,将出现产品研发失败的情形,导致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九)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类企业以及大型发电企业。在智能电力产品领域,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向行业企业采购产品和服务,行业内具备投标资格的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新进入者不断增加,及现有市场参与者经营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在智能巡检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该等业务对技术能力和行业经验要求较高且涉及国家能源数据安全,门槛较高。当前,我国在智能巡检和电网信息化服务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行业渗透率较低。公司在智能巡检和电网信息化服务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先发优势,但随着行业政策指引的逐步落地,可能会涌现出较多新的市场参与者,增加行业的竞争风险。未来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并扩大在行业的市场份额,将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原材料价格及供应量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智能电力产品领域所需原材料主要为芯片、继电器、PCB板及一些非标部件。2022年二季度开始,上游供应商MCU等芯片供应量持续增加,公司芯片采购紧张趋势得以缓解,产能逐步释放,智能电力产品交付客户进度加快,若芯片供应量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延期向客户交付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攀升的情况,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1,277.9718,816.321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552,572.37-8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852,013.50-85.70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77.97万元,同比增长1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2.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29.83万元,下降比例为82.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85万元,下降比例为85.70%,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 (1)随智能巡检服务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快速增长,对应市场人员及管理人员扩充导致薪酬较上年同期增长246.82万元;为响应客户对产品迭代更新的需求,公司加大了对研发人员的投入,导致薪酬较上年同期增长224.1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薪酬合计增长为470.94万元; (2)随市场供需环境的恢复,市场人员差旅增加,公司业务招待及差旅费较上年同期增加280.93万元; (3)因新租赁办公场所装修尚未完成,现有办公场所仍在使用且继续缴纳房租,导致租赁费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736.80万元;
(4)因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5.72万元; (5)随着电网公司电力物联网建设逐渐深入,为适应电力物联网建设的需求,电网公司对应所需产品更新迭代加速,公司为紧跟电网公司技术变革的脚步,快速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加快了产品研发速度,对应所发生的材料领用费用、试制费用、送检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9.7万元; (6)根据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安全生产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07.39万元。 以上合计影响公司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111.48万元。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12.15%,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86.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90.91%,主要系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综上,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以先进核心技术为依托形成的产品和服务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曾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公司被评为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获得中国无人系统新技术产业联盟颁发的应用创新奖,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经过多年的技术经验积累,公司系统性掌握了“激光点云自动分类及隐患检测技术”、“输电线路通道数字化技术”、“电力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技术”、“时钟补偿校准技术”、“宽电流量程设计技术”、“模块化嵌入式软件平台技术”、“嵌入式硬件设计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依托于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贴合客户实际需求、符合行业趋势的产品与服务。 2、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持续的研发投入
公司拥有一支深谙行业技术发展和应用前沿领域的研发技术团队,具备较强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合计347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36.88%,拥有机械制造、硬件设计、软件开发、电子通信、电气自动化、测量工程、地质构造、数据分析等相关专业背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用电信息采集、电网巡检、电力信息化等相关领域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引导行业技术方向和技术标准,不断提升在行业的影响力。 公司注重技术的持续创新,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从人才储备、材料设备等多方面入手,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研究开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2,518.65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11.84%。 3、丰富的研发成果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知识产权286项,包括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188项。形成了成熟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公司多项研发成果得到了电网客户的高度认可,先后获得12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或其下属公司颁发的科技进步奖或科技成果奖,1项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 4、聚焦主业的合理业务布局 公司凭借优化合理的业务布局,为下游客户提供了多维度的产品和服务,较行业内传统的硬件设备制造商拥有更强的整体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与产品迭代,公司目前已拥有丰富的硬件产品体系,包括智能电表、集中器、专变终端、故障指示器和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等,各细分产品类型丰富、规格齐全,体现了公司在硬件类产品方面的综合技术实力。 在智能电力产品稳步发展的同时,公司依托于在电力数据分析与软件开发方面深厚的技术积淀与行业服务经验,成功开展了智能巡检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两类特色业务,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并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下属公司建立了广泛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已提供的项目服务覆盖全国15个省网。公司依托武汉市地理信息产业区位优势,提高公司在智能巡检及信息化业务的研发、实施及销售能力,提升区域辐射响应水平,并带动公司智能电力产品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巩固中长期竞争优势。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煜邦武
汉。公司紧抓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的机遇,配合募投项目的落地,加快了营销网络建设,通过在省网端发力,逐步打开各省网市场,伴随着子公司煜邦广东的设立,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南方电网市场的营销能力,提高了公司业绩水平。在电网巡检智能化发展和电网信息化建设加速的背景下,公司前瞻性的业务布局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领域带来了先发优势,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5、健全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深耕电力行业多年,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程序,通过严谨的产品设计、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优良的生产检测工艺、及时有效的售后控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对产品质量的管理贯穿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全流程。公司已通过GB/T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0000-1:2018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CMMI5级评估认证,并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 6、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自设立之初即服务于我国的电网建设,在电网发展的各阶段,公司根据电网公司的实际需要,设计研发相应的软硬件产品,以解决我国电网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相关的研发成果和产品得到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广泛认可。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拓展,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丰富的软硬件产品线、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售后服务,公司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电网、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等多项科技成果奖项,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电网企业标准的制定与应用推广。稳定的客户资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为公司未来持续中标、承接新项目、拓展产品和服务的应用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稳定、专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研发技术能力强、能够前瞻性地洞察行业发展趋势并较快做出恰当决策的核心团队。管理团队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德勤先生领军,主要团队
公司注重技术的持续创新,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从人才储备、材料设备等多方面入手,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研究开发。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1.84%;研发投入金额为2,518.6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7.05%。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获得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5项。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共有知识产权286项,包括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188项,形成了成熟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存款方式账户余额
煜邦电力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10277000001049664活期-
煜邦电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110908529710702活期2,966,828.82
煜邦电力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321230100100378366活期-
煜邦嘉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405247627744活期1,817,762.28
注:经公司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已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从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建设使用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其中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4月3日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法生态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3月21日销户。另外,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完成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上述已销户银行账户剩余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存储、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期初持股数期末持股数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周德勤董事长、总经理986,5471,521,166534,619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增持
计松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70,00070,0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增持
黄朝华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48,431627,803179,37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杨晓琰董事2,442,7863,419,900977,11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李宁核心技术人员896,8611,255,605358,74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除上述持股变动情况外,2023年上半年度,煜邦电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煜邦电力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