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煜邦电力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19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
1 | 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 | 21,192.02 | 21,192.02 |
2 | 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 | 6,896.71 | 6,896.71 |
3 | 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12,991.88 | 12,991.88 |
总计 | 41,080.60 | 41,080.60 |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或“子公司”)作为公司募投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及“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9,888.59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煜邦嘉兴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拨付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24MA2BCF5M9L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 |
法定代表人 | 计松涛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8年12月10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技 |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池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池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构成 |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总资产 | 48,777.09 | |
净资产 | 11,815.78 | |
营业收入 | 42,047.37 | |
净利润 | 6,449.11 |
注: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子公司煜邦嘉兴提供借款系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煜邦嘉兴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煜邦嘉兴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888.59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借款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借款有利于子公司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本次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向该子公司借款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9,888.59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该子公司借款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煜邦嘉兴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煜邦嘉兴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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