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拓展国际市场,公司与浙江金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电力”)共同组成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吉尔吉斯共和国“商业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计量装置”招投标工程(招标编号:
KG/KEMS/G/2023/RFB-03)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需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和利益。公司作为联合体的主投代表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管理工作,并负责与银行开具投标保函、后期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公司将为联合体与银行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等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与联合投标的联合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上述业务需要发生的担保,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根据联合体投标协议,公司与金卡电力组成联合体参与“商业电能计量自动化系
统计量装置”建设项目投标。被担保人为公司与金卡电力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合作方金卡电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金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5月27日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智中心3幢9层901、909、909-1法定代表人:于新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于新强 | 自然人股东 | 1,788 | 89.40% |
朱翀 | 自然人股东 | 30 | 1.50% |
陈国华 | 自然人股东 | 30 | 1.50% |
方建明 | 自然人股东 | 26 | 1.30% |
赵小进 | 自然人股东 | 26 | 1.30% |
吕岩 | 自然人股东 | 22 | 1.10% |
陈立怀 | 自然人股东 | 22 | 1.10% |
黎小静 | 自然人股东 | 20 | 1.00% |
庞军 | 自然人股东 | 20 | 1.00% |
张惠 | 自然人股东 | 16 | 0.80% |
合计 | 2,000 | 100.00%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
资产总额 | 4,214.64 | 2,609.90 |
负债总额 | 2,303.81 | 1,218.98 |
资产净额 | 1,910.83 | 1,390.92 |
营业收入 | 11,525.89 | 4,449.96 |
净利润 | 1,196.86 | 176.88 |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金卡电力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金卡电力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署本次担保协议,上述计划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出具保函的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但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及范围。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在全球化的浪潮中,海外市场日益成为公司发展的新动力源。通过积极开拓海外业务,不仅能够为公司打开新的增长点,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和规模化发展,更能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的战略部署。公司期待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为公司创造新的收入来源。在这一过程中,公司将继续深化对不同发展阶段客户需求的理解,提供量身定制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实现共赢发展。本次公司作为牵头方与金卡电力共同成立联合体进行海外项目投标,有利于公司实现上述目标,公司负责相关银行保函的开具,并为联合体与银行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等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参与联合投标,有利于推动智能硬件产品销售业务,实现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为0%;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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