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煜邦电力(68859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0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为进一步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中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调整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进行上述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

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调整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事项。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