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1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5,503,30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5,503,30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8.453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8.453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冯柳江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计松涛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85,457,351 | 99.9462 | 44,937 | 0.0525 | 1,018 | 0.0013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5,457,365 | 99.9462 | 是 |
3、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5,457,495 | 99.9464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8,325,712 | 99.7498 | 44,937 | 0.2445 | 1,018 | 0.0057 |
2.01 | 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325,726 | 99.7499 | ||||
3.01 | 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325,856 | 99.7506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灿莲、陈莉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