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煜邦电力 |
股票代码:688597 |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钱惠高 |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13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17层 |
持股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5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煜邦电力”)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煜邦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煜邦电力 | 指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钱惠高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北京建华 | 指 | 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南通建华 | 指 | 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投建华 | 指 | 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辽宁联盟 | 指 | 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扬州嘉华 | 指 | 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青岛静远 | 指 | 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6层710-74室
3、法定代表人:王一军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572T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8、经营期限:2012-02-29至2022-02-27
9、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13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17层
10、公司主要股东: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8%、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北京市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北京拓美投资有限公司12%、江苏越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宁波德旗投资有限公司6%、山西丰汇达科技有限公司6%、北京中投建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11、邮编:100027
(二)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57号8号楼307室
3、法定代表人:孙惠军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583663534M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1-10-19至2021-10-18
9、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57号8号楼307室10、公司主要股东: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36%、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0%、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3.172%、北京乾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468%、青岛中睿智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朗威(青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青岛静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11、邮编:266034
(三)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339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兴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5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346201870F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5-06-30至2024-06-29
9、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13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17层
10、公司主要股东: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6.5%、南通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25%、南通创源投资有限公司10%、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0%、宁波德旗泽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宁波哲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山东骏大控股有限公司5%、南通依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5%、淮北市和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5%、江苏瑞沣能源有限公司
2.5%、北京中兴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11、邮编:100027
(四)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湖南省宁乡县玉潭镇二环西路(县行政中心)主楼4楼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投建华(湖南)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663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95915229X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4-03-20至无固定期限
9、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13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17层
10、公司主要股东:北京拓美投资有限公司44.68%、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9.94%、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82%、湖南东晟电子有限公司
4.47%、唐荣4.476%、湖南金玉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7%、中投建华(湖南)私募基金有限公司2.15%。
11、邮编:100027
(五)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沈阳市东陵区创新路155-5号204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联盟中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96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0507688511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各项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
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2-09-03至2022-09-02
9、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13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17层10、公司主要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7031%、北京拓美投资有限公司29.7031%、辽宁中兴金属物流有限公司19.8021%、沈阳市蓝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9.901%、隋舒杰9.901%、北京联盟中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9896%。
11、邮编:100027
(六)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扬州广陵区北河下23号
3、法定代表人:王一军
4、注册资本:1105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08506941XW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3-12-10至无固定期限
9、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13号世贸国际中心一号楼17层
10、公司主要股东: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38.7097%、北京拓美投资有限公司25.8065%、北京航丰园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6.129%、吴一凡12.9032%、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6.4516%。
11、邮编:1000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居留权 |
王一军 | 北京建华和扬州嘉华董事长; 中投建华和辽宁联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王小鑫 | 南通建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女 | 中国 | 中国 | 无 |
孙惠军 | 青岛静远董事长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钱惠高 | 青岛静远董事兼总经理 | 女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要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青岛静远、北京建华、南通建华、中投建华、辽宁联盟、扬州嘉华、钱惠高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92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0%,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北京建华、南通建华、中投建华、辽宁联盟、扬州嘉华,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3,01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这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29%减少至6.07%。
从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披露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5,654,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至2024年8月15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但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煜邦电力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煜邦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992,166股,占煜邦电力股份总额的6.0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煜邦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5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自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煜邦电力股份2,639,066股,占煜邦电力股份总额的1.0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12,353,100股,持股比例为4.99997%。
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青岛静远 | 合计持有股份 | 4,087,866 | 1.6546 | 2,742,266 | 1.10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87,866 | 1.6546 | 2,742,266 | 1.1099 | |
北京建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2,708,590 | 1.0963 | 2,399,690 | 0.971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08,590 | 1.0963 | 2,399,690 | 0.9713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青岛静远 | 集中竞价 | 2024.6.15- 2024.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5,600 | 0.5446 |
北京建华 | 集中竞价 | 2024.6.15- 2024.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900 | 0.1250 |
南通建华 | 集中竞价 | 2024.6.15- 2024.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97,430 | 0.1609 |
中投建华 | 集中竞价 | 2024.6.15- 2024.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000 | 0.0498 |
辽宁联盟 | 集中竞价 | 2024.6.15- 2024.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000 | 0.0502 |
扬州嘉华 | 集中竞价 | 2024.6.15- 2024.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 |
钱惠高 | 集中竞价 | 2024.6.15- 2024.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136 | 0.1377 |
合计 | / | / | / | 2,639,066 | 1.07 |
南通建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2,627,830 | 1.0636 | 2,230,400 | 0.90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27,830 | 1.0636 | 2,230,400 | 0.9028 | |
中投建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800,000 | 0.7286 | 1,677,000 | 0.678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00,000 | 0.7286 | 1,677,000 | 0.6788 | |
辽宁联盟 | 合计持有股份 | 1,395,256 | 0.5647 | 1,271,256 | 0.51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95,256 | 0.5647 | 1,271,256 | 0.5145 | |
扬州嘉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0,000 | 0.4048 | 1,000,000 | 0.40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0,000 | 0.4048 | 1,000,000 | 0.4048 | |
钱惠高 | 合计持有股份 | 1,372,624 | 0.5556 | 1,032,488 | 0.417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72,624 | 0.5556 | 1,032,488 | 0.417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煜邦电力12,353,1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99997%。前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交易煜邦电力股票的行为如下: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期间 | 交易价格区间 | 交易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青岛静远 | 集中竞价 | 2024年5月27日-2024年8月14日 | 7.5元/股-8.35元/股 | 1,345,600 | 0.5446 |
北京建华 | 集中竞价 | 2024年5月27日-2024年8月14日 | 7.5元/股-8.35元/股 | 1,177,600 | 0.4766 |
南通建华 | 集中竞价 | 2024年5月27日-2024年8月14日 | 7.5元/股-8.35元/股 | 1,094,600 | 0.4430 |
中投建华 | 集中竞价 | 2024年5月27日-2024年8月14日 | 7.5元/股-8.35元/股 | 823,000 | 0.3331 |
辽宁联盟 | 集中竞价 | 2024年5月27日-2024年8月14日 | 7.5元/股-8.35元/股 | 624,000 | 0.2526 |
扬州嘉华 | 集中竞价 | 2024年5月27日-2024年8月14日 | 7.5元/股-8.35元/股 | 250,000 | 0.1012 |
钱惠高 | 集中竞价 | 2024年5月27日-2024年8月14日 | 7.5元/股-8.35元/股 | 340,136 | 0.1377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一军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5日
(二)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惠军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5日
(三)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5日
(四)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5日
(五)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5日
(六)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一军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5日
(七)钱惠高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钱惠高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
股票简称 | 煜邦电力 | 股票代码 | 68859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钱惠高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6层710-74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14,992,166 股 持股比例: 6.0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12,353,1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7%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煜邦电力及自身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减持其在煜邦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应有的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 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年8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年8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4年8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4年8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4年8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年8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钱惠高
日期: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