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寄乔先生、廖雨舟先生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而发生的,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前端制备及石墨化代工业务 |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12 | 无 | 无 | 不适用 |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披露《金博股份开展新业务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2022年10月29日披露《金博股份关于追加投资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碳粉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2022年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因此无业务往来。 |
合计 | 10,000.00 | 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无。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硅科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900MA4RRTQQ3D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戴朝晖 |
注册资本 | 25,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0年10月26日 |
注册地址 | 益阳高新开发区东部产业园孵化楼25层2503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工 |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硅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廖寄乔先生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廖雨舟先生为金硅科技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给关联方提供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前端制备及石墨化代工业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朱济赛 | 陈邦羽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