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8名,其中第一个归属期2名激励对象和第二个归属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85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逝世,其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其余8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