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和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和《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0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9,229,619股。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2.5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1)。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5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3,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4.30元/股,最低价为83.2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09.17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3年5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除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亮先生在任职(2023年6月9日)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853,094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