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2-26  金博股份(688598)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博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3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9,6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2,916,254.8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2,971,347.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944,907.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5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7166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定增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投资进度
1高纯大尺寸项目1,802,564,607.291,802,564,607.291,498,109,621.8583.11%
2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800,351,647.56800,351,700.00458,758,523.4157.32%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467,028,600.00467,028,600.00100.00%
合计3,102,916,254.853,069,944,907.292,423,896,745.26-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0日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决定将该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8,382.6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截至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54980188000116983活期存款9,022,339.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439210888013018888875活期存款516,854.5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66220078801788669988活期存款17,870.43
浙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5510000010120100233782活期存款9,596.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新区支行636267489活期存款31,527,591.79
合计-41,094,251.94
现金管理产品-305,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346,094,251.94
已签合同待支付金额-162,267,492.33
募集资金节余余额-183,826,759.61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高纯大尺寸项目”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49,810.96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16,226.7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4,218.75万元以及利息收入净额4,078.20万元,已支付未置换发行费用85.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A)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B)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C)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E)已支付未置换发行费用(F))节余合计(D+E+F)项目进展情况
高纯大尺寸 项目1,802,564,607.291,498,109,621.85162,267,492.33142,187,493.1140,781,987.14857,279.36183,826,759.61已结项

注1:“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注2:上述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持续优化生产工艺,节约了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安装成本。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高纯大尺寸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382.6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高纯大尺寸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支付。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定增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日期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1 2024年12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月 2025年12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20日,“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整体投入比例达57.32%。该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项目用地产权办理、施工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

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同意公司对定增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济赛陈邦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