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
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 5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2023年 5月29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高纪凡 | 352,219,885 | 16.21 |
2 | 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 | 316,408,747 | 14.56 |
3 | 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33,247,120 | 10.73 |
4 | 北京宏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0,782,815 | 5.10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7,476,576 | 3.57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晶旻投资有限公司 | 68,369,309 | 3.15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5,211,217 | 3.00 |
8 | 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5,340,012 | 2.09 |
9 | 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 | 35,156,527 | 1.62 |
10 | 珠海企盛投资有限公司 | 29,899,751 | 1.38 |
二、2023年 5月29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33,247,120 | 10.73 |
2 | 北京宏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0,782,815 | 5.10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7,476,576 | 3.57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晶旻投资有限公司 | 68,369,309 | 3.15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5,211,217 | 3.00 |
6 | 珠海企盛投资有限公司 | 29,899,751 | 1.38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4,803,112 | 1.14 |
8 | 常州良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742,600 | 1.00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717,193 | 0.91 |
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125,658 | 0.83 |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