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65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业务,公司未实施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因公司正在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业务,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未实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