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339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2,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1年8月19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5,25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909,006.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09,090,993.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 201Z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157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3年2月17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8,864,75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50,279.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6,100,720.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 200Z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5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8,816,100,720.1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7,321,733.23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 4,820,497,000.00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1,302,391,145.98 |
临时性补流 | 2,500,000,000.00 |
手续费支出 | 3,629.89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220,530,677.51 |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 220,530,677.51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5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截至报告日2023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公司已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于2023年2月11日与保荐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 | 实施主体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 | 余额 | 备注 |
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 | 天合光能(青海)晶硅有限公司 | 天合光能(青海)晶硅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 | 406080100100005913 | 17,076.31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9112255 | 4,385.0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10615101040248042 | 591.69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8110501013402126538 |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 | 406080100100005662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 519902052610506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637906021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9112233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10615101040247861 |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 | 324006040012000473638 | - | ||||
合计 | 22,053.07 |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45,187.6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和附表2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2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0,239.1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00Z0104号)。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30,239.11万元,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后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50,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
272,053.07万元(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0.86%。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整体按计划进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计划进度继续有序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5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下,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2,053.07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2023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地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的支付要求,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置换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1,927.64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合光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合光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1: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1:
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20,909.1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898.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1,280.1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 否 | 180,000.00 | 175,709.10 | 175,709.10 | - | 175,737.89 | 28.79(注1) | 100.02% | 2022年2月 | 82,917.79 | 否(注2) | 否 |
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
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 | 否 | 57,000.00 | 57,000.00 | 57,000.00 | - | 57,000.00 | - | 100.00% | 2021年7月 | 26,415.14 | 是 | 否 | ||
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 否 | 100,500.00 | 100,500.00 | 100,500.00 | 32,898.81 | 100,877.22 | 377.22(注1) | 100.38% | 2023年5月 | 37,125.31 | 否(注3) | 否 | ||
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 | 否 | 39,000.00 | 39,000.00 | 39,000.00 | - | 38,776.23 | -223.77 | 99.43% | 2022年3月 | 32,790.97 | 否(注2)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48,700.00 | 148,700.00 | 148,700.00 | - | 148,888.78 | 188.78(注1) | 100.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25,200.00 | 520,909.10 | 520,909.10 | 32,898.81 | 521,280.13 | 371.0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度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度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3年2月3日,公司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5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注2:因电池、组件销售价格下降,“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和“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效益未及预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指标分别为92.59%和88.03%。注3:“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因2023年5月完成爬坡并进行了技术调整升级,因而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指标为83.97%。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2:
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881,610.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2,288.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2,288.8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 | 否 | 628,000.00 | 623,134.97 | 623,134.97 | 353,459.11 | 353,459.11 | -269,675.86 | 56.72% | 2024年12月 | 20,956.66(注2)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58,475.10 | 258,475.10 | 258,475.10 | 258,829.70 | 258,829.70 | 354.60(注1) | 100.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合计 | - | 886,475.10 | 881,610.07 | 881,610.07 | 612,288.81 | 612,288.81 | -269,321.26 | 69.4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注2:“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一期20GW于2023年陆续投产,处于爬坡期,因而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指标为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