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纪凡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