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配售可转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7号文同意注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864.7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天23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6,475.1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9年2月12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股东高纪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基投资”)、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元投资”)、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海投资”)、吴春艳女士、江苏有则创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则创投”)合计配售“天23转债”31,605,410张,占发行总量的35.65%。
二、可转债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高纪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盘基投资、星元投资、清海投资、吴春艳女士、有则创投的通知,获悉自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高纪凡先生、盘基投资、星元投资、清海投资、吴春艳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天23转债”28,559,790张,有则创投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转让“天23转债”508,850张。上述主体合计转让“天23转
债”29,068,640张,占发行总量的32.79%。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持有人 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持有数量(张) | 占发行总量的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张) | 占发行总量的比例(%) | 持有数量(张) | 占发行总量的比例(%) | |
高纪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 31,605,410 | 35.65 | 29,068,640 | 32.79 | 2,536,770 | 2.86 |
合计 | 31,605,410 | 35.65 | 29,068,640 | 32.79 | 2,536,770 | 2.86 |
注:上表中发行总量均为初始发行总量88,647,510张。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