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3,772,630股增加至134,205,56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3,772,630元增加至134,205,560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77.263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20.5560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377.263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420.556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对董事会的授权,即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