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秦舒
2023年6月26日
独立董事:
陈嘉琪
2023年6月26日
独立董事:
眭鸿明
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