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勇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