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
月
日在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
月
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监事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勇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37,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