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函的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同意挂牌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米垦拓”)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3058号),同意赛米垦拓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赛米垦拓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赛米垦拓股票公开转让,赛米垦拓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赛米垦拓本次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其资产运营效率和价值,增加资产流动性,并有效提高公司持有资产的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后续赛米垦拓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挂牌手续,公司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