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鹏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慧能 |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傲尘 |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号)批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鹏科技”)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8.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99,557,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8,897,892.9(不含税金额)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0,659,607.10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己与公司签订《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己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康鹏科技经营情况,对康鹏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度,康鹏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度,康鹏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康鹏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康鹏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康鹏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康鹏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康鹏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康鹏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度,康鹏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康鹏科技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康鹏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康鹏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康鹏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16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 2023年度,康鹏科技按照规定持续履行了承诺事项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康鹏科技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7,959.16万元,同比下降2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69.91万元,同比下降37.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25.56万元,同比下降51.96%。主要原因为:2023年消费电子市场低迷、新能源电池材料原料价格下跌导致市场价格快速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同时公司营运费用维持较高水平,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由于报告期内衢州康鹏分厂收储导致一次性资产处置净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收益,故归母净利润下降幅度小于扣非归母净利润。
2023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若未来出现下游行业需求持续低迷或公司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等其他不利于公司经营的负面因素,公司业绩可能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广泛覆盖显示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有机硅材料、医药和农药化学品等行业,其品质会影响下游产品的质量。如果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相关产品的技术储备不够充分,则不能以最高的效率满足国内外客户的需求。
2、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精细化学品尤其是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在核心技术上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上述措施仍无法完全避免公司核心技术的泄密风险。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的内控和保密机制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因行业中可能的不正当竞争等使得核心技术泄密,则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人才流失的风险
优秀的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待遇、晋升体系、工
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可能会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现有管理团队成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也可能流失,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风险
根据公司前五大客户,显示材料对日本中村存在依赖风险,CDMO业务对日本曹达存在依赖风险。若未来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对公司相应产品需求减少,或客户增加其他供应商,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
2、产品价格持续下降风险
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中,随着技术的成熟以及多家电解液厂商纷纷布局自建产能影响,LiFSI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若未来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半成品、在产品及原材料构成。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47,238.79万元。若后续市场及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或产品市场价格下滑以及原材料成本不断上涨,则会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小于账面价值,从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2、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461.77万元,余额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将逐步扩大,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受外部宏观环境影响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可能导致公司不再享受上述优惠税率,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理财产品延期兑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通过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面临理财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5、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公司出口业务使用外币结算,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会导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出现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行业风险
1、显示材料技术更新换代风险
公司显示材料产品是LCD面板的核心原材料,LCD面板行业技术成熟,发展已经趋于平缓。相比于LCD液晶显示材料,OLED显示具有更快的响应速度、更广的视角、更高的色彩饱和度和更宽的工作温度,还可以实现柔性显示和透明显示。如果OLED技术,尤其是大尺寸OLED技术短期内取得较大突破,产品良率获得较大提升,价格迅速下降,可能对现有液晶产品市场产生较大冲击,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地位下降导致的业务下滑风险。
2、LiFSI产能过剩风险
基于对LiFSI市场预期前景的看好,各大厂商纷纷跟进布局LiFSI,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未来市场的竞争情况。随着扩产规划的新增产能落地,若未来电解液配方变化、新的溶质锂盐开发成功等原因导致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的LiFSI产能消化造成负面影响,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3、CDMO合作开发药物失败风险
公司以原研药厂为目标客户,通过研发生产中间体及原料药切入客户新药研发环节,与客户在新药研发阶段便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后续再逐步扩大中间体及原料药的供应规模。新药开发所需的时间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并且需要稳定的研发团队,存在一定开发失败的风险。若新药未能上市或上市后不能得到市场认可、未能满足临床应用需求,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一直专注于精细化工行业,主要从事新材料及医药和农药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材料产品主要覆盖显示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有机硅材料等领域,行业周期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下行,上述行业需求放缓,其发展趋势与宏观经济基本一致。
公司所处精细化工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的影响,而下游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结构调整存在明显的同步效应。如果全球及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增速放缓,下游行业的发展将可能受到限制,精细化工行业企业的经营状况亦将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康鹏科技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79,591,613.03 | 1,238,198,143.87 | -20.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699,148.17 | 180,563,303.87 | -3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0,255,581.02 | 167,072,661.86 | -51.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849,738.16 | 158,787,746.65 | 34.05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70,328,205.35 | 1,833,390,018.61 | 51.10 |
总资产 | 3,295,980,298.57 | 2,538,094,391.21 | 29.86 |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3 | -41.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3 | -41.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0 | -57.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4 | 10.38 | 减少5.3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9 | 9.61 | 减少6.0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87 | 7.01 | 增加1.86个百分点 |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0.89%,主要因受2023年消费电子市场低迷、新能源电池材料原料价格下跌导致的市场价格快速下降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7.58%,主要因下游市场需求下降、价格降低导致的营业收入下降、公司营运费用维持较高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较上年下降51.96%,主要是报告期内衢州康鹏分厂收储导致一次性资产处置净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收益,故扣非净利润变动幅度更大;
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21%,主要因公司子公司取得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返还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增加29.86%、
51.10%,主要是因公司在2023年7月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所致;
6、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0.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9%,均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且发行股票后股本数量增加所致;
7、2023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受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体系完善,研发能力强
公司的技术创新由研发技术中心承担,中心下设有四个研发组、工程技术中心和分析中心,四个研发组分别主要负责显示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医药产品和农药产品的研发工作,分析中心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检测工作,工程技术中心负责有机硅材料的研发工作以及产品生产路线的工业化放大和重大项目的研发工作,参与和指导生产型子公司从事现有技术改造项目。同时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从科研项目立项、管理、考核、奖励和专利申报等多方面进行管理激励。
2、技术优势显著,技术储备雄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国家专利101项,并通过技术保密制度和技术保密协议,对自身的核心技术形成全方位严密的专利保护。公司作为技术驱动型企业,多年来在含氟精细化工领域不断深耕,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及生产工艺,具备了较强的工艺开发与生产能力。
3、客户合作稳定
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严格的EHS和质量保证体系、稳定优良的产品品质和良好的交货记录顺利通过全球范围内众多行业龙头客户严格的供应商体系审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品控体系完善,产品质量稳定
在与国外一流客户长期合作的过程中,公司QA/QC部门吸取海外优秀企业的先进品质管理理念,并综合公司在含氟精细化工领域的品质控制优势,在从原材料、中间体到最终成品的每一个关键环节均实现全程检验控制,同时辅以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离子色谱仪等一系列先进检测仪器提升检测精度,确保了公司所供应的产品优质可靠,所生产的产品在品质、纯度、技术含量与质量稳定性方面受到客户和市场广泛认可。子公司上海万溯、浙江华晶和衢州康鹏均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全面细致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
(二)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费用化研发投入 | 86,859,704.67 | 86,783,699.28 | 0.0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研发投入合计 | 86,859,704.67 | 86,783,699.28 | 0.0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8.87 | 7.01 | 增加1.86个百分点 |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变化不大,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受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二)研发进展
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研项目7项。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国家专利101项,其中60项国内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项目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9 | 5 | 23 | 60 |
实用新型专利 | 10 | 6 | 9 | 41 |
外观设计专利 | - | - | - | - |
软件著作权 | - | - | - | 23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19 | 11 | 32 | 124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1,065.9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8,621.6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69.8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8,621.6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69.8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72,814.1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72,814.14 | |
差异 | G=E-F | - |
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2023年度,公司原监事张麦旋、李晓亮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其它职位。除上述情况外,2023年度公司核心管理层及核心技术
人员相对稳定,上述人员变动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康鹏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含报告期内离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比(%) | 2023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1 | 杨建华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 | - | 无 |
2 | 杨重博 | 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 | - | 无 |
3 | 查月珍 | 实际控制人 | - | - | 无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180,006,984 | 34.66 | 无 |
5 | 袁云龙 | 董事、总经理 | - | - | 无 |
6 | 董慧 | 独立董事 | - | - | 无 |
7 | 陈岱松 | 独立董事 | - | - | 无 |
8 | SUN Yun George | 独立董事 | - | - | 无 |
9 | 刘磊 | 董事 | - | - | 无 |
10 | 亓伟年 | 监事 | - | - | 无 |
11 | 张麦旋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 | - | 无 |
12 | 范珠慧 | 监事会主席 | - | - | 无 |
13 | 李晓亮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 | - | 无 |
14 | 冯建卫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无 |
15 | 何立 | 副总经理 | - | - | 无 |
16 | 喜苹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 - | 无 |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