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鹏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鹏科技”)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5月20日、5月21日、5月22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盘价为12.1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57.32倍;公司所处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2.62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5月20日、5月21日、5月22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华先生、查月珍女士和杨重博先生函证核实:截至2024年5月22日,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
公司关注到股吧等平台对参股公司上海中科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科康润”)相关业务的讨论,为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针对事项进行说明如下:
康鹏科技认缴出资额4,513.4502万元人民币,战略入股上海中科康润,股权比例为31.4989%。以上投资属于财务投资性质,康鹏科技不直接参与上海中科康润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且不生产润滑油基础油产品。上海中科康润为初创公司阶段,润滑油基础油产品仅有中试线在产,未来发展仍有极大不确定性,且相关研发成果不归属于康鹏科技。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技术应用风险
康鹏科技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所在2017年合作成立了上海中科康润,目前仅有中试线在上海中科康润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中科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科康润”)生产。以上建设仅表明该技术在有限规模上的可行性,产业化应用可能需要面对更大的规模、更复杂的环境和更多的变量,这些都可能对技术的稳定性和性能产生影响。
(2)生产经营风险
南京中科康润目前产量较低,仍属于亏损状态,预计本年度经营数据将对公司产生负向影响。同时,南京中科康润未来产能爬坡及释放有较大不确定性,后续产业化应用也对经济效益和规模化生产中的成本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3年上海中科康润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总资产 | 407,899,094.09 |
净资产 | 119,838,812.62 |
营业收入 | 14,058,726.38 |
净损益 | -22,508,346.66 |
注:财务数据经南京证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2024年5月22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盘价为12.1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57.32倍;公司所处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2.62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