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鹏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7-12  康鹏科技(688602)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康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3年5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号)同意注册,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87.50万股,并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1,937.5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464.632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472.8675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均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808.29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其他限售股数量为15,572.11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7名。综上所述,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8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16,380.40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4%,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

股。自本次上市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顶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开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舒投资”)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2、公司股东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云晖”)、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域惠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域惠天”)、桐乡稼沃云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乡稼沃”)、桐乡云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乡云汇”)、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分宜川流”)、分宜明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分宜明源”)、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基金”)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启洞鉴”)、海南汇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汇彭”)、苏州上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上凯”)、苏州锦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锦鳞”)、苏州凯辉成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凯辉”)、桐乡毕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乡毕方”)、深圳市架桥富凯十六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架桥富凯”)、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架桥先进制造”)的承诺自本单位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及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云晖、星域惠天、桐乡稼沃、桐乡云汇、桐乡毕方作出承诺如下:

(1)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本单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锁定期满后,若拟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减持规定办理。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五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5、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中信建投股管家康鹏科技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380.4070万股。其中,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个月)为808.29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其余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15,572.11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限售股股东持有限售股数量(万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万股)剩余限售股数量(万股)
1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云晖4,545.14488.754,545.14480.0000
2中启洞鉴1,500.00002.891,500.00000.0000
3桐乡云汇1,442.75842.781,442.75840.0000
4前海基金918.95431.77918.95430.0000
序号限售股股东持有限售股数量(万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万股)剩余限售股数量(万股)
5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康鹏科技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08.29091.56808.29090.0000
6桐乡稼沃762.73211.47762.73210.0000
7湖北凯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凯辉750.00001.44750.00000.0000
8上海稼沃投资有限公司-桐乡毕方750.00001.44750.00000.0000
9海南汇彭750.00001.44750.00000.0000
10上海川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宜川流643.26801.24643.26800.0000
11星域惠天551.37601.06551.37600.0000
12宁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上凯525.00001.01525.00000.0000
13上海润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锦鳞525.00001.01525.00000.0000
14深圳市架桥富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架桥富凯510.00000.98510.00000.0000
序号限售股股东持有限售股数量(万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万股)剩余限售股数量(万股)
15新余川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宜明源459.47720.88459.47720.0000
16云顶投资419.04320.81419.04320.0000
17开舒投资279.36210.54279.36210.0000
18深圳市架桥富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架桥先进制造240.00000.46240.00000.0000
合计16,380.407031.5416,380.40700.000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万股)限售期
1战略配售股份808.290912个月
2首发限售股15,572.116112个月
合计16,380.4070-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康鹏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康鹏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康鹏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