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先锋精科股票代码:688605公告编号:2026-048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printPrecisionTechnologiesCo.,Ltd.)(江苏省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大道195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六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先锋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
75,000.00万元(
750.00万张,
75.00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75,000.00万元(750.00万张,75.00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年8月26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
2026年
月
日至2032年
月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
2027年
月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2032年8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
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sti,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三节绪言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68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6年8月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元,发行总额75,000.00万元。
本次发行方式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月5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6〕274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7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6年
月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先锋转债”,证券代码“118076”。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第四节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中文名称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SprintPrecisionTechnologiesCo.,Ltd. |
| 曾用名 | 靖江先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8年3月20日 |
| 上市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代码 | 688605 |
| 股票简称 | 先锋精科 |
| 总股本 | 202,379,856股 |
| 法定代表人 | 游利 |
| 注册地址 | 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大道195号 |
| 办公地址 | 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大道195号 |
| 联系电话 | 0523-85110266 |
| 联系传真 | 0523-85110280 |
| 公司网站 | www.sprint-tech.com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2673031370B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2008年
月
日,泰州市靖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2820033)名称预核登记[2008]第01180009号),核准“靖江先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
2008年3月17日,靖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靖敬会验字[2008]90号)审验,截至2008年
月
日,先锋有限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整,均以货币出资。2008年
月
日,泰州市靖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先锋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282000070166)。先锋有限设立时经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认缴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 1 | 游利 | 282.0000 | 282.0000 | 47.00 | 货币 |
| 2 | 冯昌延 | 246.0000 | 246.0000 | 41.00 | 货币 |
| 3 | 戚曼华 | 72.0000 | 72.0000 | 12.00 | 货币 |
| 合计 | 600.0000 | 600.0000 | 100.00 | - | |
(二)发行人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2022年10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59号),先锋有限截至2022年
月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0,037.36万元。
2022年
月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靖江先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靖江先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1463号),确认先锋有限截至2022年7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65,991.82万元。
2022年
月
日,先锋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先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为:按照先锋有限于审计基准日(2022年
月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值(为600,373,648.22元)按照1:0.249844410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1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计人民币15,000万元,余额450,373,648.22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先锋有限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与其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公司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份。
2022年
月
日,先锋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同意先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3日,先锋精科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全体发起人股东审议通
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相关议案,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
月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19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所载,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靖江先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7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600,373,648.22元,按
:
0.249844410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15,0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15,0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450,373,648.22元计入资本公积。2022年
月
日,发行人完成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1 | 游利 | 3,242.4341 | 21.62 |
| 2 | 靖江优立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69.3147 | 17.13 |
| 3 | 连云港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注:现更名为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1,874.4694 | 12.50 |
| 4 | 靖江优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90.7967 | 9.27 |
| 5 | 李欢 | 1,158.9973 | 7.73 |
| 6 | XUZIMING | 812.1706 | 5.41 |
| 7 | 聚源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5.4077 | 3.90 |
| 8 | 靖江优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2.4839 | 3.28 |
| 9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292.7036 | 1.95 |
| 10 | 北京集成电路装备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 260.8882 | 1.74 |
| 11 | 上海航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5882 | 1.47 |
| 12 | 无锡芯创智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5882 | 1.47 |
| 13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5882 | 1.47 |
| 14 | 张家港冉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5.4751 | 1.30 |
| 15 | 君景锋(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4729 | 0.99 |
| 16 | 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148.4729 | 0.99 |
| 17 | 长三角(嘉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4729 | 0.99 |
| 18 | 全德学镂科芯创业投资基金(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4729 | 0.99 |
| 19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6.3519 | 0.98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20 | 高邮红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46.3517 | 0.98 |
| 21 | 靖江市港发华京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4.2307 | 0.96 |
| 22 | 上海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9911 | 0.75 |
| 23 | 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108.1732 | 0.72 |
| 24 | 苏州亚米新力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3575 | 0.51 |
| 25 | 嘉兴创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6605 | 0.50 |
| 26 | 苏州七星共创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4502 | 0.36 |
| 27 | 海南超越摩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357 | 0.05 |
| 合计 | 15,000.0000 | 100.00 | |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325号文批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59.50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6日对发行人该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483号《验资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67号文批准,发行人股票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先锋精科”,股票代码“688605”。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本总额由变更为15,178.49万股变更为20,237.99万股。此后,发行人就上述事宜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发行人上市后的股本变动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上市后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8,351,730 | 53.54%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94,028,126 | 46.46% |
| 总股本 | 202,379,856 | 100.00%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 1 | 游利 | 境内自然人 | 32,424,341 | 16.02 | 32,424,341 |
| 2 | 靖江优立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0,571,132 | 10.16 | - |
| 3 | 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744,694 | 9.26 | 18,744,694 |
| 4 | 靖江优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5,692,823 | 7.75 | 15,692,823 |
| 5 | 李欢 | 境内自然人 | 11,589,973 | 5.73 | 11,589,973 |
| 6 | XUZIMING | 境外自然人 | 8,121,706 | 4.01 | 8,121,706 |
| 7 | 聚源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5,504,671 | 2.72 | - |
| 8 | 靖江优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4,924,839 | 2.43 | 4,924,839 |
| 9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27,036 | 1.45 | - |
| 10 | 北京集成电路装备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2,608,882 | 1.29 | - |
| 合计 | 123,110,097 | 60.83 | 91,498,376 | ||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游利直接持有公司32,424,341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6.02%。此外,游利通过英瑞启控制公司
9.26%股份的表决权,通过优正合伙控制公司7.75%股份的表决权,通过优合合伙控制公司2.43%股份的表决权,通过与XUZIMING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
4.01%股份的表决权。综上,游利合计控制公司39.47%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控制结构图如下:
注:游利与XUZIMING已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游利先生,董事长,196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4年5月,担任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工程师;1994年
月至1997年
月,自由职业;1997年
月至1997年
月,担任UMSGroup工程师;1997年11月至2001年11月,担任新加坡宇航制造公司工程师;2001年
月至2004年
月,担任美西航空制造(苏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4年8月至2008年3月,担任普美航空制造(苏州)有限公司制造部总监;2008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
月至2021年
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2023年8月,担任靖江先捷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靖江先捷执行董事。2021年
月至今,担任无锡先研执行董事;2021年
月至今,担任先锋精密(新加坡)董事;2025年3月至今,担任无锡至辰董事、经理。
五、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1、主营业务情况公司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具备量产7nm及以下先进制程半导体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能力的精密制造专家,在国内刻蚀和薄膜沉积设备的半导体关键工艺部件领域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直接与国际厂商竞争。作为国内半导体核心零部件先锋,公司核心零部件已深度融入国产关键设备“血脉”,成为支撑国产设备向先进制程跃迁的关键力量。
精密零部件是半导体设备国产化的重要载体,公司凭借产品专精的特点在国内本土半导体设备厂商国产化浪潮中占据重要地位,从协助客户设备研发定型,到支撑产线量产迭代,最终助力国产设备迈入先进制程领域。在刻蚀领域,公司主要提供以反应腔室、内衬为主的系列核心配套件;在薄膜沉积领域,公司主要提供加热器、匀气盘等核心零部件及配套产品。
经过逾18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工艺自主研发,公司建立了精密机械制造技术、表面处理技术、焊接技术、高端器件的设计及开发技术、高性能陶瓷制备及精加工技术和定制化工装开发技术等六大核心技术平台,在日趋严苛的应用条件
下,通过生产实践不断实现工艺能力的迭代进化,持续满足先进装备更新迭代的工艺需求,致力于成为全球有竞争力的精密制造企业。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公司的产品为应用于半导体设备领域及其他领域的精密零部件,在半导体设备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关键工艺部件、工艺部件和结构部件,重点应用于半导体刻蚀设备及薄膜沉积设备中。其中,关键工艺部件具体情况如下:
| 产品类别 | 典型类型 | 图示 | 应用设备 | 主要作用 | 核心性能 |
| 腔体 | 反应腔体 | 刻蚀设备 | 参与晶圆制备反应工序的核心零部件,为晶圆生产提供耐腐蚀、洁净和高真空环境。 | 1、耐腐蚀性:阳极氧化层在一定浓度的盐酸溶液中浸泡数小时不产生气泡;2、耐击穿电压:阳极氧化层的耐击穿电压达到较高水平;3、密封性:氦测漏率(即标准大气压下,每秒钟检测氦气量)达到极低水平;4、真空度:可达到极低的torr数值;5、洁净度:紫外线检测下表面无可视荧光粒子 | |
| 薄膜沉积设备 | |||||
| 内衬 | 内衬 | 刻蚀设备 | 内衬比反应腔更接近晶圆反应过程,因此对洁净度、耐腐蚀度要求较反应腔更高,通过内衬表面的高致密涂层保护腔体及内部暴露在刻蚀环境下的部件不被腐蚀 | 1、耐腐蚀性:阳极氧化层在一定浓度的盐酸溶液中浸泡数小时不产生气泡;2、耐击穿电压:阳极氧化层的耐击穿电压达到较高水平;3、密封性:氦测漏率(即标准大气压下,每秒钟检测氦气量)达到极低水平;4、真空度:可达到极低的torr数值;5、洁净度:液态粒子检测以及金属元素检测低于一定数量要求;6、致密性:孔隙率达到较低水平 |
| 产品类别 | 典型类型 | 图示 | 应用设备 | 主要作用 | 核心性能 |
| 加热器 | 金属加热器 | 薄膜沉积设备 | 加热器是给晶圆提供温度场的零件,是直接参与晶圆反应的,温度均匀性、洁净度、密封性性能要求极高,极大程度影响晶圆良率 | 1、温均性:整个加热盘面温度差小于一定数值;2、密封性:加温状态下漏率低于一定数值;3、真空度:加温状态下达到极低的torr数值;4、洁净度:液态粒子检测以及金属元素检测低于一定数量要求 | |
| 匀气盘 | 匀气盘 | 刻蚀设备 | 匀气盘直接参与晶圆反应,特种工艺气体通过匀气盘上的小孔后均匀沉积在晶圆表面,保证晶圆表面膜层的均匀性和一致性。需要保证极高的孔径一致性(成千上万个微孔),同时零件需要超高洁净度以提升晶圆良率 | 1、洁净度:液态粒子检测以及金属元素检测低于一定数量要求;2、孔一致性:孔径公差控制在数微米之内,孔径均方差低于一定数值;3、耐腐蚀性:阳极氧化层在一定浓度的盐酸溶液中浸泡数小时不产生气泡 | |
| 薄膜沉积设备 |
、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工艺部件 | 20,369.51 | 72.34 | 89,409.33 | 72.68 | 81,906.26 | 72.62 | 37,079.81 | 67.41 |
| 结构部件 | 5,693.72 | 20.22 | 23,784.85 | 19.33 | 22,663.22 | 20.09 | 9,631.65 | 17.51 |
| 其他部件 | 742.68 | 2.64 | 3,450.90 | 2.81 | 3,139.64 | 2.78 | 6,434.93 | 11.70 |
| 模组 | 1,037.80 | 3.69 | 5,019.95 | 4.08 | 4,216.50 | 3.74 | 1,194.07 | 2.17 |
| 表面处理 | 315.24 | 1.12 | 1,358.99 | 1.10 | 855.99 | 0.76 | 662.47 | 1.20 |
| 合计 | 28,158.95 | 100.00 | 123,024.01 | 100.00 | 112,781.62 | 100.00 | 55,002.9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为工艺部件、结构部件、其他部件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公司将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继续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
)技术研发规划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在核心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推动现有精密加工技术的优化和应用,并转化为技术专利予以保护,增强公司的技术壁垒,保证公司核心技术的领先性。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拥有
项专利。公司未来将继续积极申请相关专利。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产业链横向发展的需要,将现有精密加工技术应用范围进一步在功能器件等应用领域进行推广,补齐短板,促进技术成果向新产品转化,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3)营销发展规划通过长期合作,公司与核心半导体设备制造商的合作关系日趋稳定,与核心客户的合作领域及订单逐步扩大。公司将继续稳定现有客户,同时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及合作渠道建设,逐步完善公司的营销能力。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在继续深耕半导体设备领域客户的同时,公司将大力拓展医疗、航空航天等其他领域客户,逐步与一批核心客户建立持续合作关系,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把握半导体国产化及智能制造发展浪潮所带来的广阔发展空间,依托核心精密制造技术,为公司开辟新的业绩增长点。
(4)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源泉,人才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高素质的研发人才和管理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将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择优引进公司急需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各类专业研发人才,重点引进精密机械制造、材料科学、半导体器件设计、表面处理等领域人才,保证在核心技术研发领域的充分投入,进一步提高在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领域技术的领先性。
除此之外,公司将持续吸收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市场策划和营销人才。未来三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员工绩效考核机制,优化激励机制和分配方式,严格遵循薪酬管理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经营效益与市场薪酬水平调整薪酬标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制定各种激励优惠政策,从工资待遇、事业发展、技能培训上给予激励和保障,激励公司人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加公司的凝聚力,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5)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划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市场快速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通过对组织结构的调整,适配半导体零部件“小批量、多批次、定制化”的产品特点,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高效灵活,驱动组织的高速成长,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此外,公司自实施精益化运营管理以来取得良好的成效,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精益化管理的力度和深度,优化柔性化加工生产体系,推进数字化智能管理,实现生产流程实时跟踪与追溯,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保障产品一致性与交付效率。
、未来发展战略公司致力以核心精密制造技术推动半导体国产化进程,专注服务半导体、医疗、航空航天等工业领域,提供业界领先的高端半导体设备精密零部件产品,以精密制造赋能现代半导体工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在半导体领域,作为国内半导体刻蚀和薄膜沉积设备关键精密零部件核心供应商,提供刻蚀腔体、内衬、晶圆加热器等关键工艺部件与结构部件。在医疗领域,依托精密制造技术优势,积极开发高附加值零部件产品,拓展多元精密制造领域。在航空航天领域,逐步突破相关产品表面处理业务,构建多领域发展格局。先锋精科凭借高效可靠的产品能力、全流程自主制造优势及快速供应链响应能力,帮助工业客户提升竞争优势,推动半导体核心零部件生态链的融合创新进程。
先锋精科始终坚持以核心精密制造技术推进半导体核心零部件国产化升级,
以高标准严要求成就半导体工业质量与效率。未来,先锋精科将继续坚持长期主义,深耕半导体设备核心精密零部件领域,持续拓展医疗、航空航天等多元领域,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筑牢国产半导体核心设备供应链基础,努力成为全球有竞争力的精密制造专家。
第五节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75.00万手。
2、向原A股股东发行的数量:592,740手,即592,740,000.00元。
3、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0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5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原股东优先配售592,740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9.03%;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55,586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0.74%;主承销商包销1,674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22%。
、发行结果
| 类别 | 认购数量(手) | 认购金额(元) | 占总发行量比例 |
| 原股东 | 592,740 | 592,740,000.00 | 79.03 |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155,586 | 155,586,000.00 | 20.74 |
| 主承销商包销 | 1,674 | 1,674,000.00 | 0.22 |
| 合计 | 750,000 | 750,000,000.00 | 100.00 |
9、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前
名债券持有人明细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量(元) | 持有比例(%) |
| 1 | 游利 | 120,132,000 | 16.02 |
| 2 | 上海英瑞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69,449,000 | 9.26 |
| 3 | 靖江优立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032,000 | 9.07 |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量(元) | 持有比例(%) |
| 4 | 靖江优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142,000 | 7.75 |
| 5 | 李欢 | 42,941,000 | 5.73 |
| 6 | XUZIMING | 30,091,000 | 4.01 |
| 7 | 靖江优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247,000 | 2.43 |
| 8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394,000 | 2.32 |
| 9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651,000 | 1.15 |
| 10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353,000 | 0.58 |
10、发行费用
|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950.00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93.00 |
| 3 | 发行人律师费用 | 68.00 |
| 4 | 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 39.86 |
注:①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②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二、本次承销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75,000.00万元(75.00万手)。原股东优先配售592,740手,即592,740,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9.03%;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55,586手,即155,586,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0.74%;主承销商包销1,674手,即1,674,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2%。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2026年
月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6年
月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5100号。
第六节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
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安排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6月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3号)。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人民币75,000.00万元
4、发行数量:75.00万手(750.00万张)
、发行价格:人民币
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5,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1,150.8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849.14万元。
7、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按照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使用。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半导体先进制程核心工艺金属器件扩建项目 | 30,401.55 | 28,75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2 | 半导体先进制程核心工艺非金属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新建项目 | 26,470.57 | 25,050.00 |
| 3 | 半导体设备用陶瓷静电吸盘研发项目 | 5,911.37 | 5,2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 | 16,000.00 |
| 合计 | 78,783.49 | 75,000.00 |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50,000手(7,500,000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8月6日至2032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10%、第二年
0.30%、第三
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I:指年利息额;B: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8月1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7年2月12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
债到期日(2032年8月5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6.4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增发新股或配股:
P
=(P
+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
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
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
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金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有条件回售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月
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月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十六)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月
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02,379,856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5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6年
月
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
整公告。
、优先配售数量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先锋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先锋精科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705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手(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3705手可转换公司债券。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02,379,856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750,000手。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股权登记日:
2026年
月
日(T-1日)。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2026年8月6日(T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6年8月6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26605”,配售简称为“先锋配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手(
张,1,000元),超过
手必须是
手的整数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先锋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先锋配债”的可配余额。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原股东持有的“先锋精科”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①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先锋配债”的可配余额。
②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③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原股东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④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⑤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享有其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信息知情权;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
)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拟修改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
)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回
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
)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
)债券受托管理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半导体先进制程核心工艺金属器件扩建项目 | 30,401.55 | 28,750.00 |
| 2 | 半导体先进制程核心工艺非金属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新建项目 | 26,470.57 | 25,050.00 |
| 3 | 半导体设备用陶瓷静电吸盘研发项目 | 5,911.37 | 5,20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 | 16,000.00 |
| 合计 | 78,783.49 | 75,000.00 |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九)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一)评级事项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先锋精科主体信用级别为AAsti,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二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
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十三)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公司聘任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华泰联合证券的监督。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华泰联合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四)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违约情形以下事件构成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①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④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公司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⑦任何适用的现行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⑧公司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违约、可能对还本付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违约责任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方式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第七节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资信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sti,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不存在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四、发行人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商业信誉良好。
第八节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具体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指标 | 2026.3.31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流动比率(倍) | 3.25 | 3.40 | 3.27 | 2.48 |
| 速动比率(倍) | 2.47 | 2.71 | 2.70 | 1.88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9.71 | 19.14 | 21.71 | 28.14 |
|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 24.79 | 24.57 | 25.04 | 30.54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0.54%、25.04%、24.57%和
24.79%,资产负债率处于适中水平。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当期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账。
第九节财务会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3463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991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9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6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3.31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资产总额 | 222,020.35 | 217,859.05 | 197,753.44 | 107,054.62 |
| 负债总额 | 55,035.75 | 53,532.25 | 49,507.64 | 32,695.31 |
| 股东权益 | 166,984.60 | 164,326.80 | 148,245.80 | 74,359.3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 166,984.60 | 164,326.80 | 148,245.80 | 74,359.31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28,358.50 | 123,772.76 | 113,577.41 | 55,771.69 |
| 营业利润 | 2,764.10 | 21,745.64 | 24,817.24 | 9,005.98 |
| 利润总额 | 2,760.83 | 21,742.48 | 24,782.64 | 8,943.12 |
| 净利润 | 2,477.18 | 18,889.58 | 21,394.62 | 8,027.5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77.18 | 18,889.58 | 21,394.62 | 8,027.50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1.30 | 19,693.83 | 10,484.27 | 13,607.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07.12 | -28,693.32 | -13,140.89 | -9,133.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2.72 | 244.32 | 52,396.30 | -1,788.57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1.21 | -75.64 | 126.73 | 426.08 |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996.92 | -8,830.80 | 49,866.41 | 3,111.04 |
(四)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6.3.31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流动比率(倍) | 3.25 | 3.40 | 3.27 | 2.48 |
| 速动比率(倍) | 2.47 | 2.71 | 2.70 | 1.88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9.71 | 19.14 | 21.71 | 28.14 |
|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 24.79 | 24.57 | 25.04 | 30.54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38 | 2.89 | 3.51 | 2.86 |
| 存货周转率(次) | 2.35 | 2.81 | 3.08 | 2.01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 -0.26 | 0.97 | 0.52 | 0.90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89 | -0.44 | 2.46 | 0.20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63 | 5.77 | 5.64 | 6.51 |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6年一季度数据已作简单年化;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6年一季度数据已作简单年化;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五)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 项目 | 报告期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26年1-3月 | 1.50 | 0.12 | 0.12 |
| 2025年度 | 12.15 | 0.93 | 0.93 | |
| 2024年度 | 24.97 | 1.38 | 1.38 | |
| 2023年度 | 11.55 | 0.53 | 0.53 | |
| 项目 | 报告期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26年1-3月 | 1.50 | 0.12 | 0.12 |
| 2025年度 | 11.97 | 0.92 | 0.92 | |
| 2024年度 | 24.94 | 1.38 | 1.38 | |
| 2023年度 | 11.48 | 0.53 | 0.53 | |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70 | 19.53 | -61.57 | -40.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313.27 | 99.69 | 123.1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9 | -2.65 | -11.58 | -21.1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 |
| 小计 | -10.39 | 330.15 | 26.54 | 61.3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3 | 49.29 | 5.20 | 12.3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 | - |
| 合计 | -9.26 | 280.86 | 21.35 | 48.96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相关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约
7.50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868.06万股。
第十节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公司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住所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十一、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董事会上市承诺公司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公司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三节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有关情况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江禹 |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保荐代表人 | 刘天宇、金鸣 |
| 项目协办人 | 李雨滋 |
| 项目组成员 | 朱辉、吴学孔 |
| 联系电话 | 025-83387720 |
| 传真号码 | 025-83387711 |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