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担任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泰生物”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保荐人对奥泰生物追认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67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1,804,5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61,278,093.75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1,643,266,906.2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2021 年3 月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 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前次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 年6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4.8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 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5)。
三、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董事会授权的现金管理期限于2026 年6 月29 日届满。公司及保荐人近期 通过自查及持续督导发现,在2026 年6 月30 日至2026 年7 月18 日期间,公司 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授权期限,金额为1,887 万元,产品类型为通知存 款,但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空窗期内无新增现金管理事项。截至 2026 年7 月18 日,上述1,887 万元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对存在的问 题进行了分析,并要求相关人员树立合规意识,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 内部控制流程,确保未来不会再有类似的事项发生。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超出授权期限的现金管理产品为通知存款,系保本型产品,且已到期赎 回,本次授权到期后未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未对资金安全造成实 质性影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26 年8 月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授权期限事项 进行追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授权期限的情形,但购买的产 品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通知存款,符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原 则,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追认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保荐人将 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惠
张兴忠
前保荐有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