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众医疗: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4  康众医疗(688607)公司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层501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
普通股股东人数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3,335,05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3,335,0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82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82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JIANQIANG LIU(刘建强)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尹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335,055100.000000.0000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慕景丽、曹美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