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众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强、王美琪、蒋新华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