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30元/股调整为129.492元/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归属8.5873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