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6  恒玄科技(688608)公司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5月 16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通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内部工作调整,变更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郑凌云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内部工作调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指派郑晓东接替郑凌云作为公司2023年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 基本情况

郑晓东,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郑晓东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具备相应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郑晓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郑晓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影响相关工作安排,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更换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