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百碧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千碧富”)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亿碧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光,因此上述股东为公司实控人之一致行动人。公司2024年12月6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中,对上述股东和公司实控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披露不准确,特在本公告中进行更正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已承诺不参与此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为定向减持非实际控制人持有的部分股票。
?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波百碧富、宁波千碧富和宁波亿碧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Liang Zhang、赵国光和汤晓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640,19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3.85%;本次权益变动后,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395,751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1.98%。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百碧富、宁波千碧富和宁波亿碧富发来的《关于股
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告知函》,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4日,股东宁波百碧富、宁波千碧富和宁波亿碧富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8,532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15,907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2,244,439股。宁波百碧富、宁波千碧富和宁波亿碧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LiangZhang、赵国光和汤晓冬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整数倍。现将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宁波百碧富 |
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 |
名称 | 宁波千碧富 |
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 |
名称 | 宁波亿碧富 |
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变动期间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宁波百碧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12/30-2025/3/4 | 519,462 | 0.4327% |
大宗交易 | 2024/12/30-2025/3/4 | 519,856 | 0.4330% | |
宁波千碧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12/30-2025/3/4 | 384,294 | 0.3201% |
大宗交易 | 2024/12/30-2025/3/4 | 402,243 | 0.3351% | |
宁波亿碧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12/30-2025/3/4 | 224,776 | 0.1872% |
大宗交易 | 2024/12/30-2025/3/4 | 193,808 | 0.1614% | |
合计 | / | / | 2,244,439 | 1.8697%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宁波百碧富 | 3,908,763 | 3.26% | 2,869,445 | 2.39% |
宁波千碧富 | 3,531,326 | 2.94% | 2,744,789 | 2.29% |
宁波亿碧富 | 2,529,389 | 2.11% | 2,110,805 | 1.76% |
汤晓冬 | 13,564,784 | 11.30% | 13,564,784 | 11.30% |
赵国光 | 12,162,876 | 10.13% | 12,162,876 | 10.13% |
ZHANG LIANG | 4,943,052 | 4.12% | 4,943,052 | 4.12% |
合计 | 40,640,190 | 33.85% | 38,395,751 | 31.98% |
注:1.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