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恒玄科技股票代码:
688608信息披露义务人
:汤晓冬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信息披露义务人2:赵国光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信息披露义务人3:LiangZhang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信息披露义务人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7096信息披露义务人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7097信息披露义务人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7099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公司、恒玄科技
| 上市公司、公司、恒玄科技 | 指 |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汤晓冬、赵国光、LiangZhang、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百碧富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5、千碧富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6、亿碧富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5%的权益变动行为 |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汤晓冬
姓名
| 姓名 | 汤晓冬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4401021975******** |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国光
| 姓名 | 赵国光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4104231977********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
LiangZhang
| 姓名 | LiangZhang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美国 |
| 护照号 | 54860**** |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9年6月5日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49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GR5DE35 |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7096 |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合伙期限 | 2019-06-05至2049-06-04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9年6月5日 |
| 注册资本 | 35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GR4Y0XG |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7097 |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合伙期限 | 2019-06-05至2049-06-04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9年6月5日 |
| 注册资本 | 34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GR4UB4D |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7099 |
主要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合伙期限 | 2019-06-05至2049-06-0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百碧富、千碧富、亿碧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有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 赵国光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3.040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且任意连续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减持股份数将作出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仍在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601,2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0.5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4,403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9.93%,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百碧富、千碧富、亿碧富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3.040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百碧富、千碧富和亿碧富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06,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LiangZhang、汤晓冬、赵国光和百碧富、千碧富、亿碧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1,601,255股减少至50,494,403股,持股比例由30.59%减少至29.93%,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汤晓冬、赵国光、LiangZhang、百碧富、千碧富、亿碧富 | 无限售流通股 | 5,160.1255 | 30.59 | 5,049.4403 | 29.93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 汤晓冬、赵国光、LiangZhang、百碧富、千碧富、亿碧富 | 1,990,336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2025年7月29日-2025年10月23日 |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汤晓冬
信息披露义务人2:赵国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LiangZhang
信息披露义务人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0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 股票简称 | 恒玄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60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汤晓冬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赵国光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LiangZhang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709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709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7099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51,601,255股持股比例:30.5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后持股数量:50,494,403股变动数量:减持1,106,852股变动比例:-0.66%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尚不明确√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汤晓冬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国光
信息披露义务人3:LiangZhang
信息披露义务人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