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关于作废处理部分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玄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 年4 月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4 月26 日至2022 年5 月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5 月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4、2022 年5 月12 日,公司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5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6、2022 年5 月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7、2023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 年6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9、2025 年4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10、2025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1、2026 年5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8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8 月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3、2023 年8 月2 日至2023 年8 月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8 月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 年8 月18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8 月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6、2023 年8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8、2024 年6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9、2024 年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2、2026 年5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
量
三、本次作废处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43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6191 万股 (经调整并四舍五入后结果,下同)。
2、由于1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5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 作废上述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0.056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751 万股。
量
四、本次作废处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3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059 万股(经 调整并四舍五入后结果,下同)。
2、由于1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5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
作废上述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0.0808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67 万股。
五、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 号》《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随 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