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九联科技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况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经营资金短缺的需求。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协议将在借款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签署,少数股东崔鹤因资金原因,未能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借款对象:北京九联启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启航”)
借款方式与额度:公司以自有资金拟向九联启航提供财务资助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
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一年期LPR+25BP年化利率计算,借款手续费为0元。
借款用途:由于九联启航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满足九联启航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九联启航提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九联启航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4至45层101内26层23001室法定代表人肖磊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10-20
经营范围
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智能
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
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
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进出口
代理;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股权结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注
财务数据(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
429.61
营业收入
负债总额
321.22
营业利润
净资产
108.39
净利润-181.49注:2023年8月4日,公司与自然人崔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九联启航67%的股份,崔鹤持有九联启航33%的股份,为九联启航的少数股东,目前上述事项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因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满足九联启航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九联启航提供财务资助。该借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在向其提供借款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九联启航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00万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等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通过加强财务管控,保障资金安全。本议案涉及表决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九联启航,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存在一定的资金需求,公司向其给予一定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其项目建设及相关业务开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九联启航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九联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系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该笔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占用费按市场利率执行,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九联科技此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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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景芳尚书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