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詹启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的调整,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中的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二) 《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的调整,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三) 《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的调整,公司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 《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使用,结合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的调整,公司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 《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的调整,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六)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八) 《关于更新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公司对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的调整,公司编制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