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6  九联科技(688609)公司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并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聘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因本次发行需要,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申万宏源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民生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申万宏源承接。申万宏源已委派赵美华女士和李东茂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民生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赵美华,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主要项目经历包括:赛摩电气(300466.SZ)IPO项目、赛纬电子IPO项目、炬芯科技(688049.SH)科创板IPO项目、雷特科技(832110.BJ)北交所首发项目等IPO项目,以及三聚环保(300072.SZ)2014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四通股份(603838.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大连电瓷(002606.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唯美集团财务顾问项目、盈峰控股收购华录百纳(300291.SZ)财务顾问项目等再融资及财务顾问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李东茂,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1999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主要项目经历包括:利和兴(301013.SZ)、炬申股份(001202.SZ)、九联科技(688609.SH)、洁特生物(688026.SH)、新劲刚(300629.SZ)、星源材质(300568.SZ)、达安基因(002030.SZ)、国民技术(300077.SZ)、摩登大道(002656.SZ)、华鹏飞(300350.SZ)等IPO项目,青海华鼎(600243.SH)、精艺股份(002295.SZ)、摩登大道(002656.SZ)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