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科光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3  埃科光电(6886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3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
普通股股东人数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5,456,00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5,456,0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075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07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宁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455,50499.99895000.0011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455,50499.99895000.0011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455,50499.99895000.0011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455,50499.99895000.0011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455,50499.99895000.0011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455,50499.99895000.0011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2,175,68899.97705000.0230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455,50499.99895000.0011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175,68899.97705000.023000.0000
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175,68899.97705000.023000.0000
8《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175,68899.97705000.023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的关联股东董宁、叶加圣、唐世悦、曹桂平、合肥埃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埃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晓雯、李贝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