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科光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14  埃科光电(6886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8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6
普通股股东人数5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4,345,59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4,345,5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6.55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6.55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宁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320,61799.943624,4810.05525000.0012

2.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321,11799.944723,9810.05405000.0013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44,321,11799.944723,9810.05405000.0013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321,11799.944723,9810.05405000.0013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321,11799.944723,9810.05405000.0013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321,11799.944723,9810.05405000.0013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320,31799.942923,9810.05401,3000.0031

2.0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321,11799.944723,9810.05405000.0013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323,21799.949521,8810.04935000.001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1,040,50197.627923,9812.25001,3000.1221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43,40197.900021,8812.05305000.047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06、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诚、薛晓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