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杭州柯林(688611)公司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