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杭州柯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7号)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柯林”)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7,324,000.00元,扣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201,128.32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第146号《验资报告》。杭州柯林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柯林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9,120.11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7,156.99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327.55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 B3 | 3.06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689.16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7.53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3 | 7,111.75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1,846.15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395.08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 | 7,114.81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2,554.23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54.23 | |
| 差异 | G=E-F | - | |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1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202020029800116942 | 24,244,540.22 | 活期存款 |
| 2 | 浙商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 3310011610120100028158 | 1,297,763.44 | 活期存款 |
| 3 | 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 1202020729920588812 | - | 已销户 |
| 合计金额 | 25,542,303.66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前期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对本
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5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期 | 归还日期 | 是否赎回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5年1月24日 | 2025年2月25日 | 是 |
| 3,200.00 | 2025年6月9日 | 2025年6月30日 | 是 | ||
| 3,000.00 | 2025年7月2日 | 2025年7月31日 | 是 |
截至2025年
月
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募集资金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
月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完成结项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111.7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报告期内该资金已由募集资金专户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5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5年度,公司存在于前次现金管理决议期限届满之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但通过公司自查和保荐人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了上述情
况,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
除此之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除本核查意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述内容外,杭州柯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编制单位: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9,120.1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89.1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846.1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注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 | 否 | 35,419.48 | 28,620.11 | 28,620.11 | 4,689.16 | 21,323.20 | -7,296.91 | 74.50 | 2025年3月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858.09 | 4,500.00 | 4,500.00 | - | 4,522.95 | 22.95 | 100.51 | 2025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 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51,277.57 | 39,120.11 | 39,120.11 | 4,689.16 | 31,846.15 | -7,273.9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3.06万元,系2022年度实施项目时孳生的利息收入,已在当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4月29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截至2025年4月28日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49.64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114.81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3.0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9,120.11万元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1,277.5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额进行调整,将投资项目“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由原先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5,419.48万元调整为28,620.11万元,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先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9,858.09万元调整为4,500.00万元,投资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保持不变[注2]该项目于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足一年,故暂未计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