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东方投行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王德慧先生、姜晓华女士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法定持续督导的期间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现因姜晓华女士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投行指定王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姜晓华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德慧先生和王震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姜晓华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王震先生简历
王震先生,现任东方投行投资银行部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曾负责或参与新风光IPO、拱东医疗IPO、利欧股份可转债、中茵股份非公开发行等项目,拥有丰富的改制上市、再融资等资本运作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