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24  威迈斯(6886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余龙兰轶林梁志勇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2019年2006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2013年2004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2015年2006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2024年2023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了现代制药、工大科雅等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了国药现代、国源科技等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了新安股份、江瀚新材、和泰机电等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日期处理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情况
1余龙2023-9-27、2023-12-26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上海证券交易所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的定价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总额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30万元。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